请求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按上述要求备齐材料后于服务时间内前往惠厦保服务中心请求理赔。
1.本产品仅供给电子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现形式,电子发票具有法律效力。
2.因参保人数较多,发票数量缺乏,现在仅支撑现金交费客户请求电子发票,医保个账及家庭共济账户付出客户请于2023年8月底再行请求。
因为参保量较大,凭据生成需求一段时间,请您耐性等候。您可在请求次日检查并下载。任何疑问可拨打4000071883。
若您需求检查参保状况、电子发票与电子凭据可点击“惠厦保”微信大众号底部菜单栏【服务中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订单概况】检查。
如需查询付出宝订单或“我的订单”中无订单信息,可通过订单列表页面下方“点击去查询”进口,进入“保单查询“页面。按要求供给材料后即可检查电子保单与电子发票请求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