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发挥标准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包装和食品机械制造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强化绿色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支撑,快速推进预制食品(菜肴)数字化加工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发展,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为保障《食品和包装机械绿色产品评价总则》标准的广泛代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FPMA)现公开征集标准起草单位。
2022-0039-T/CFPMA《食品和包装机械绿色产品评价总则》标准范围有食品装备和包装机械产品评价总则、总要求、评价总指标和评价总方法等内容。
食品装备、包装机械、冷链设备、后道包装设备生产制造企,数字化系统集成商、中央厨房企业、预制食品(菜肴)加工公司、行业组织、媒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
4、标准本着“谁制定,谁受益;谁参与,谁共享”的原则,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将对参加起草单位收取相应经费。
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FPMA)对起草单位资质审查合格后,参与标准起草的单位可获得以下权益:
1、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FPMA)出具标准制修订证明,起草公司名称和主要起草人姓名将在标准中体现,旨在提升企业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
2、鉴于各级政府对参与制修订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给予不同额度的专项资金补贴支持,标委会可为起草单位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3、在《中外食品和包装机械》杂志和公众号行业优质平台宣传推广,为起草单位提供多元化服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48号信箱(来源: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
凡本网注明“来源:机床商务网”的全部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机床商务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刊用本网站稿件,需经书面授权。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机床商务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机床商务网)的作品,目的是传递更加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犯权利的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别的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书面证明。我们将在核实后做出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