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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政发〔2023〕28号关于调整凤凰镇城市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2024-08-15 新闻中心

  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凤凰镇城市管理委员会做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郑晔市金凤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镇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王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胡晓东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吴卫明、夏晓峰、陆家俊、蔡华、倪任副主任。今后镇城市管理委员会如有人员变动,按工作分工自然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1.负责全镇城市管理的宏观指导、监督考核和指挥协调;组织实施对各部门城市管理工作的考核;指导全镇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工作。

  2.履行镇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3.负责全镇市容环境的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实施全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

  4.负责全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考核;负责建立健全与行业主管部门及综合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权责清单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

  5.负责全镇非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全镇公共自行车的行业管理。

  6.负责全镇户外广告设备的行业管理,牵头开展户外广告设备专项整治;负责城市空间资源中广告设备(阵地)使用权的日常监督管理。

  9.保证数字化城管正常运作,事部件类工单办理达到上级条线平台考核要求,定期汇总各部门平台考核结果。

  11.负责全镇环卫设施和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终端处置的监管,指导全镇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全镇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环卫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3.牵头组织并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14.负责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治理,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加强大气污染治理,促进治污减排,加大工业扬尘、废气治理力度,努力降低PM2.5浓度。

  15.协调扬尘和噪声污染的防治,负责扬尘和噪声的监测工作,做好建筑施工工地、工业公司等单位产生的噪声控制和管理。

  1.负责所属指示标识牌、消防设施和信号控制箱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负责治安岗亭、警务站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

  4.负责查处阻碍城市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处置,依法处理。

  1.负责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管理和整治;负责交通隔离护栏、隔离墩等设施的日常维护;组织实施“三小车”及“小红车”非法搭客的整治,配合做好“黑车”整治活动,依法查处各类占用车行道经营的行为。

  3.牵头实施渣土运输车辆的整治,监督运输车辆的密闭化改装,配合做好查处行驶车辆抛、撒、滴、漏等违章行为。

  1.负责牵头开展街景立面、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改造。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实施城市街景综合整治,建设景观区域。

  2.负责组织实施新增绿地工程;负责市托管及镇属绿地、公园、园林、风景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及时修复缺损的绿地和设施,保持绿地和设施整洁美观;负责对镇属公园、园林的养护管理,逐渐完备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管理上的水准;做好绿地施工工地的市容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扬尘污染。

  4.负责全镇区域内市政道路的路面、桥梁、道板、路灯、井盖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各类设施齐全完好。

  5.负责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对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的围栏作业、施工现场等做监督管理,做好建筑垃圾和施工噪声、扬尘的管理工作。

  6.配合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对未取得规划等部门审批手续的不予核发相关证照,对擅自承揽违法建设工程的建筑设计企业、实施工程单位和监理单位,固定相关证据移交综合执法局进行执法处罚。

  9.负责全镇供水管网规划建设、运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镇雨水管道疏通工作,确保城市排水系统畅通;做好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整治等综合改造项目的供排水管线.

  7.负责物业企业的管理和监督,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违章搭建监管工作。

  8.负责监督检查社会用字的规范化。负责做好在校学生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家长组成志愿服务队,配合交警、城管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的管理。

  9.负责地名、路名管理,检查、监督标准地名、路名的使用、地名标志、路名标志牌的设置

  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民政“三无”对象的救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殡葬服务市场做监督管理工作,倡导文明殡葬。六、

  农村工作局1.负责推进产地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支持、鼓励和引导对农业废弃物进行就地生态处理。

  财政和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并对经费的使用实施监督。

  集成指挥中心1.负责全镇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确定网格功能定位、网格划分标准、网格事项准入。

  2.负责受理、派发、回访、办结各类社会综合治理工单,汇集整理、分析研判社会治理信息和事件。

  3.负责全镇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工作的协调、联动,会同做好督促和绩效考核工作,对工单办理过程、处置结果进行跟踪督办和考核。

  5.根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及时向各有关部门转交信访事项,督促各单位立即处理、答复。

  凤凰分局1.依法履行对各类商品市场内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主办方(或市场经营管理者)落实

  第一责任人”的制度。2.负责指导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任务,改善市场环境,监督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

  3.会同社会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做好商场、大型超市垃圾分类的推广和实施;设置回收点组织过期药品专项回收;负责做好过期药品的安全处置。

  交通凤凰一中队1.负责全镇国道、省道、县道、市级道路路域环境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确保道路平整和标志标线.负责做好车站、码头、公交场站、公交站台的市容环境秩序工作。

  6.负责交通工程建设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做好建筑垃圾和施工噪声、扬尘的管理工作。

  1.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和考核,履行相关监察职责。2.负责全镇垃圾分类工作的再监督再检查以及追责问责工作。

  1.做好景区景点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做好节日及重大活动、节庆活动期间景区(点)周边旅游市场的综合整治工作。2.负责监督检查旅行社及其服务网点的服务的品质与经营行为,加强持证导游和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团队人员遵守城市管理规定。

  1.负责全镇河道、堤防、涵闸等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工作。2.负责镇域河道侵占河道岸线、填埋河道、违章建设、垦种、私设网簖、破坏绿化等问题的管理工作,固定相关违法事实的证据材料,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执法查处;负责市级河道的卫生保洁;负责河道废弃船只清理整治。

  3.牵头组织水环境治理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全镇生活垃圾污水截流、接纳和处理。

  党政办宣传统战(网信)条线.统筹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的舆情应对工作。对各单位在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影响城市管理开展的具体行为进行及时曝光。

  2.牵头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市民摒弃不良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逐步的提升市民文明素质。3.

  负责全镇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督促网吧、游戏厅等场所履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

  2.负责所属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定期清洗或油漆见新,确保设施干净完好。

  负责文化体育场、馆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7.配合做好涉及信鸽等环境污染等方面的群众投诉问题。

  负责对企业及员工的宣传引导,热情参加城市管理工作,营造共管、共治、共享的氛围;加强企业建设工地的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文明施工标准。

  给排水凤凰分公司负责全镇自来水管道、水表箱等基础设施的管护工作。负责自来水工程建设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做好竣工后及时清洗整理建筑垃圾等工作。

  1.负责做好所属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设施整洁完好,及时清洗整理张贴、涂写在所属设施上的广告,定期清洗见新。2.配合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其他市容街景整治涉及的杆线入地或迁移工作。3.配合做好涉及乱涂乱贴违法通信号码的停(复)机工作。

  1.负责做好所属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设施整洁完好,及时清洗整理张贴、涂写在所属设施上的广告,定期清洗见新。负责邮政书报亭的整治。

  2.负责邮政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小区整治改造,对小区内的邮政信报箱及时进行修缮和添置。二十一、凤凰供电所

  1.负责做好所属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设施整洁完好,及时清洗整理张贴、涂写在所属设施上的广告,配合城管、公安等部门消除安全隐患、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2.电力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遵守城市管理规定,文明施工。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相关项目的供电服务以及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其他市容街景整治涉及的电力杆线入地或迁移工作,配合清理无主线.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负责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处理城市管理的具体事务。2.全面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落实沿街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负责辖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垃圾分类、建筑垃圾管理等工作,负责道路、街巷、公园的市政维修和绿化养护管理,对辖区内单位、新村、小区、小街巷的市政设施和绿化管养实施监督管理。组织节日及重大活动、节庆活动期间景区(点)周边、城市出入口及重点商贸区的市容环境等方面的综合整治。3.按照

  属地管理”的原则,作为辖区内监管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确保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及时有效地发现、及时拆除。

  4.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综合管理水平。积极开展老居住小区和老街巷改造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按照“网格化、精细化”的管理要求,主动发现和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立即处理市民群众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6.负责组织辖开展区内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对辖区内的单位、居民大院(楼道)卫生、病媒生物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的进行检查、监督。

  7.及时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及镇城管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城市管理任务,并按照社会综合治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相关问题的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