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环境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的完成全员参与,并确保环境安全目标顺利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实施监督。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人身设备、交通消防、环境卫生、防盗、用电及相关需要注意的几点等在内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坚持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安全标准、法律、法规,执行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对员工做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办公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减少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第四条工作人员在办公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和防护用品,积极预防事故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将本部门的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有安排、检查、奖惩、记录。
(一)谁保养,谁检查,发现异常就报告,确保设备清洁、正常运行、性能可靠。
(二)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反三”,各单位人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中人员事故伤害。
第七条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特别是在高速上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第八条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按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零部件,察觉缺陷按该修必修、修必修的原则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条司机应当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发生交通事故,及时与交警部门、单位取得联系,积极努力配合交警部门处理问题。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认真组织和落实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对消防工作的整改意见;
第十七条季度、节日前,公司行政管理部应对各部门进行全面的安全卫生检查,各部门每月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公司办公室配备防盗装置、门禁系统的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的地方存放个人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 离开办公室(室内没有人)一定要马上关门
第二十条财务专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的,应当有两人以上的财务部门在金库过夜保管的现金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二十一条单位公章由财务部负责,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公章应当分别保管,盖章人填写明细表。
第二十二条单位车辆使用人停放车辆,应当关窗关门,不得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使用各类设施设备,应当遵守相关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章操作,保障用电安全
第二十五条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当由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人员不得擅自维修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区拉电线。 不能随便使用电器。 下班时应关闭办公设备、电风扇、空调及各类办公电器的电源。
第二十八条值班人员负责下班后的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各部门应当对各自办公室的门窗及电源安全状况做检查。 值班人员下班仍有加班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交接班工作。 假日值班人员负责假日安全防范,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行政管理部人员处理
第二十九条办公室应当按时进行检查各类防范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察觉缺陷及时整改
第三十条各类安全问题由行政管理部根据原因、性质、结果、责任等因素报总经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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