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与食用油加工小作坊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其严格规范生产行为,不得违法违规使用非食品物质、原料和添加剂;
三是深入食用油加工小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查看小作坊生产场所的功能布局、设施设备配置、环境卫生是不是满足《基础要求》的规定;非间接接触食品及原料的设施设备、工具和容器是不是满足无毒、无害的要求,生产设备与储存容器是否定期清洗;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档案制度,个人卫生防护设施的配备及使用是不是满足食品安全要求;原料进货是否索票索证,原料储存条件是不是满足要求,是否使用霉变或不合格的原料进行生产,是不是真的存在非法添加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66人次,执法车辆13台次,检查食用油加工小作坊31家。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加工设施简陋、卫生状况较差以及进销货台账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加强对生产场所环境卫生的改造,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的过程进行生产,减少不安全因素对食品的污染。